大疆专利狙击影石:影石的回应在法律上成立吗?
日期:2026-03-28 14:16:52 / 人气: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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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科技圈炸开了锅,无人机巨头大疆正式起诉影石创新,一场围绕6项无人机相关专利的权属纠纷,瞬间引发科技圈与法律界的高度关注。3月23日,大疆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而这也是大疆首次在国内提起专利权属纠纷诉讼,两家总部相距不过十余公里的企业,从错位竞争彻底走向对位交锋。
案件的核心争议其实并不复杂:几名从大疆跳槽到影石的工程师,在离职后一年内,就以影石的名义申请了多项无人机相关专利。国内申请阶段,专利发明人被匿名处理,但在后续的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申请公开信息中,这6件专利的发明人均指向了这几位大疆前员工。大疆随即起诉,要求法院将这6项专利权属判归自己所有。
面对大疆的起诉,影石CEO迅速在微博发布8条长文回应,核心逻辑很明确:这些专利都是在影石内部产生的自主创新成果,研发过程合法规范,甚至部分核心创意,比如“跳楼飞行”功能,还是由他本人提出的。
这番回应看似强硬,也收获了不少网友的支持,但如果我们仔细对照法律条文,结合过往类似案例的裁判规则就会发现:影石CEO这8条回应里,能构成有效法律抗辩的,其实寥寥无几。今天,我们就深度拆解这场专利大战,搞清楚一个核心问题:面对大疆的专利狙击,影石的回应到底在法律上成立吗?
要搞懂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核心法律知识点——离职一年内的职务发明,到底该如何界定?这也是这场官司的关键突破口。
影石在回应中反复强调,涉案专利是“在影石内产生的idea和自主创新的成果”,试图彻底切断这些专利与大疆的技术联系。但根据我国《专利法》及相关实施细则,这种抗辩思路很难成立。
《专利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这个条款的立法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防止核心技术人员,在掌握了原单位的技术积累和研发思路后,通过快速跳槽,将即将成型的研发成果转移到新东家,损害原单位的合法权益。
而构成离职后职务发明,有四个核心要件,缺一不可:第一,发明人曾是原单位员工;第二,发明创造是在离职后一年内完成的;第三,发明人对专利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第四,发明与原单位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相关裁判案例也明确,只要满足这四个要件,即便发明创造也与员工在新单位的本职工作有关,新单位也不能当然享有相关权利。
回到本案,有一个事实毫无争议:这些专利的发明人,确实是在从大疆离职后一年内申请的。所以,这场官司的核心争议,就集中在第四个要件——涉案专利,是否与这些前员工在大疆的本职工作有关。
这也就意味着,哪怕这些前大疆员工,真的是利用了影石的资金、设备,甚至是在影石CEO的启发下才最终完成了这些发明,只要大疆能够举证证明,这些员工在大疆任职期间,本身就是负责无人机研发工作,并且涉案的6项专利(覆盖无人机飞行控制、结构设计、影像处理等核心领域),落入了他们当时的职责范围,那么这些专利的申请权,就应当依法归属大疆。
反过来,影石如果想在这场权属诉讼中胜诉,唯一的路径,就是拿出确凿证据,证明涉案发明与这些员工在大疆的本职工作或指派任务,完全没有关联。但从目前公开的信息来看,这6项专利多涉及无人机飞控等核心技术,而这些前员工在大疆恰恰是核心研发人员,所以影石的这条抗辩之路,难度极大。
除了职务发明的界定,影石回应中还有一个细节,也暗藏法律风险——隐瞒发明人信息。影石解释说,国内申请时隐藏发明人,是为了“尽量延迟技术人员名单暴露的时间,避免被猎头盯上”,这确实是行业内常见的防御手段,但在PCT公开机制下,这种操作反而成了大疆锁定证据的突破口。
很多人可能会有疑问:如果影石当年直接把发明人换成第三方,比如公司高管、其他员工,甚至非行业人士,大疆不就发现不了了吗?其实这种做法的法律风险更大。
首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虚构、隐瞒实际发明人的行为,属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一旦被查实,不仅面临专利申请被驳回、已授权专利被宣告无效的风险,企业还可能被罚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负责申请的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甚至会被吊销资质。
其次,法院在审查这类案件时,核心看的是完整的研发证据链。在过往的类似专利权属纠纷中,不乏企业找熟人挂名、用亲属名义,甚至用刚入职的应届毕业生名义申请专利,企图规避离职一年内职务发明的认定标准,但最终都难以蒙混过关。
因为挂名人往往不懂底层技术,面对法庭询问时根本无法自圆其说;而法院会详细核查研发过程中的所有痕迹,包括代码提交记录、研发文档、内部邮件、会议纪要、测试数据等,这些证据环环相扣、相互印证,很难伪造。一旦证据链出现漏洞,主审法官就能对谁是真实发明人,形成明确的内心确认。
其实影石还有一个选择:拖到员工离职满一年后,再申请这些专利。但这种做法的风险也不小——法律上,专利归属看的是发明创造的完成时间,而不是申请时间。如果研发证据显示,发明早就完成了,却故意拖延很久才申请,反而会留下“恶意规避职务发明归属”的口实,同时还可能丧失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得不偿失。也正因为如此,影石才选择了“隐藏发明人”这种风险相对较低的方式,试图规避法律风险。
不过话说回来,影石CEO的微博回应,也不只是单纯的法律抗辩,其中还暗藏了不少商业博弈的玄机,我们可以把它归纳为两张牌,也是影石目前能打的主要筹码。
第一张牌,是止损与规避的防御牌。影石特意在回应中点出,“跳楼飞行功能没有使用在无人机上”,还提到“大部分专利是4、5年前的,后面产品定义变化较大,很多专利没有使用”。这番话看似无关紧要,实则是标准的止损动作。
道理很简单:如果这场权属官司影石打输了,这些专利的所有权就会归大疆所有。如果影石的产品恰好用到了这些技术,大疆下一步就会起诉影石侵权,要求停止销售并赔偿损失。影石提前声明这些专利没有实际使用,并且在诉讼期间对产品进行升级规避,就是为了降低败诉后的损失。
但这张防御牌,在海外市场可能很难奏效。受国内限飞政策的影响,无人机的主要市场其实在海外,而这场官司如果大疆在国内胜诉,拿回基础专利的所有权,那么基于这些基础专利衍生的PCT国际专利申请权,也会顺理成章地归属大疆。到时候,影石在海外销售的无人机产品,如果出于市场竞争需要,必须搭载相关功能,就会面临侵权风险,直接威胁到其海外市场的合规销售与拓展。
第二张牌,是交叉许可的筹码牌。影石在回应中隐晦表示,大疆的全景相机和拇指相机,在多项结构、软件和控制方法上,已经落入了影石的专利保护范围。影石中国区负责人后续进一步补充,经公司内部梳理,大疆相关产品已落入影石28项专利的保护范围,其中包括11件硬件/结构专利、8件软件方法专利等。
在巨头之间的专利战中,比的往往不是谁完全“干净”,而是谁手里的“牌”更多、更大。虽然在无人机底层技术领域,影石作为后来者,专利积累的数量、相关性和质量,大概率都比不上深耕多年的大疆,但亮出这些底牌,意味着影石具备了反击和提起反诉的能力。
影石的真实目的,其实是想将这场单一的专利权属纠纷,拉入交叉许可的谈判桌——你告我专利归属,我就告你专利侵权,最终通过谈判达成专利交叉许可,各自让步、互不追究,从而化解这场危机。毕竟影石也坦言,作为小公司,资源有限,更倾向于优先投入研发,通过差异化做大市场,而非陷入长期诉讼。
深氪新消费的朋友们,看到这里,我们可以回到最初的问题:影石的回应在法律上成立吗?答案很明确:很难。
影石反复强调的“自主创新”“CEO提出创意”,在法律上并不能构成有效抗辩,因为职务发明的认定,核心是“与原单位本职工作的关联性”,而非“在哪个公司完成”“谁提出的创意”。哪怕研发过程合法规范,只要满足离职后一年内、与原单位工作相关这两个核心条件,专利就应当归属原单位,这一点在最高法的相关裁判案例中已有明确体现。
而影石隐藏发明人的操作,不仅没能规避风险,反而可能给自己带来额外的法律麻烦;至于它打出的两张商业博弈牌,更多是为了降低败诉损失、争取谈判筹码,而非真正的法律抗辩。
这场专利大战,本质上是巨头与后起之秀的博弈,也是企业人才流动与技术保护的典型案例。对大疆而言,起诉影石,既是为了维护自身的技术成果,也是为了震慑行业内的“挖人带技术”现象;对影石而言,这场官司不仅关乎6项专利的归属,更关乎其海外市场的生存与发展。
目前,案件已经正式立案,影石也表示,相关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将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未来会继续专注于产品与技术研发,推进多条产品线布局。最终法院会如何认定职务发明的关联性?影石的反诉能否奏效?这场专利战会以谈判收场,还是会陷入长期拉锯?我们会持续关注。
而这场官司也给所有科技企业提了个醒:人才流动是行业常态,但如何规范员工离职后的行为,如何保护自身的核心技术与专利成果,如何规避职务发明相关的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企业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毕竟,在科技行业,技术是核心竞争力,而专利,就是保护竞争力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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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恒盛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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